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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E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全社会关注儿童青少年爱眼护眼的意识,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质增效,中国儿童中心、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将共同举办“爱眼杯”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爱眼护眼绘画作品征集活动。活动为公益性活动,不向参与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E  E E  一、活动主题 守护心灵之窗 追逐梦想之光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儿童中心 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 承办单位:《中国校外教育》杂志社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爱尔眼科医院集团 媒体支持:《学与玩》杂志、《中国校外教育》杂志 吉林省主办单位:吉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协办单位:吉林省国际人才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吉林省科普创作协会 支持单位:爱尔眼科医院集团(吉林省区) 白城市主办单位:白城市妇女联合会 协办单位:白城市爱尔眼科医院 三、参与对象 1、5-18周岁少年儿童; 2、年龄组别:儿童组(5-7岁),少儿组(8-12岁),青少组(13-18岁); 3、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可集体参加。 四、参与方式 1、完成在线登记后,向组委会索取团体报名表,按《团体作品提交流程》提交信息及作品;团体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 2、个人报名:扫描登记个人信息并上传作品; 完成在线提交电子版作品后,须提交作品原件至活动组委会,不寄送作品原件视为参与无效(作品原件一律不退回)。作品原件背面右下角须标注个人信息(选手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学校、联系电话) 五、内容要求 (一)作品创作 1. 内容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感染力和创造力,与主题相符,符合少年儿童的审美特点;作品以爱护眼睛、保护视力等为主题内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新时代中国少年儿童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懂感恩、懂友善,敢创新、敢奋斗的乐观活泼、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以及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的形象; (2)作品中如涉及国旗、国徽等元素,须做到规范、正确使用,作品中不得含有任何商业元素。 (二)作品类型 1. 绘画: (1)类别要求:水墨、水粉、水彩、油画、彩铅、蜡笔等媒材不限,素描、速写、漫画等画种不限; (2)作品规格: 儿童组(5-7岁)作品规格可小于4开,包括8开、16开,但不得小于16开的标准规格纸张;少儿组(8-12岁),青少组(13-18岁)要求作品均须尺寸4开(约5438cm); 2. 摄影: (1)类别要求:备注拍摄设备(含相机、手机、电话手表等设备); (2)作品规格:摄影作品分辨率300dpi,JPG 格式5MB。 3. 短视频:(鼓励创作者提交,不参与评审) (1)内容要求:记录与阐述个人创作过程的短视频,或围绕主题进行创作的作品; (2)作品格式:横屏拍摄,MP4格式,时长1—3分钟,分辨率1080P。 (三)其他要求 1. 每类作品每人限提交1件; 2. 作品须为作者原创,如发生著作权纠纷,责任由作者承担; 3. 作品一经提交,即表明作者已同意将作品的专有使用权授予主办方,并允许主办方和活动平台在相关专题、新闻、推广及展示中无偿使用; 4. 作品原件一律不予退还; 5. 提交作品即视为已确认并遵循本活动的各项要求。 六、评审与总结 (一)评审机制 1. 评审原则: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 2. 初评:吉林省组委会根据评审规则组织本地区作品评审和推荐,初评结果报全国组委会; 3. 复评:组建专家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对初评结果进行复评; 4. 专家评审组:包括美育(绘画、摄影等)专家,医学(视光、健康等)专家。 (二)活动总结 1、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展示活动; 2、遴选出部分优秀作品,设计制作成文创品。 (三)活动证明 活动证明由全国组委会(中国儿童中心期刊总社)与爱眼公益基金会共同签发: 1、学生证明:一等奖(20%)、二等奖(30%)和三等奖(50%); 2、教师证明:集体报名20件及以上作品可获得优秀指导教师证明; 3、活动统一发放纸质版证明,无电子版证明; 七、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7月28日-9月15日:活动发布、宣传推广,科普活动;作品征集; 第二阶段:9月16日-10月30日:作品评审; 第三阶段:11月1日-30日:活动结果发布,证书印制、发放; 第四阶段:11月30日以后:活动总结验收,作品展览展示等延展性活动。 八、延展活动 1. 科普宣传:在中小学校、社区等开展青少年爱眼科普讲座、科普作品创作等宣传、交流活动,与各地爱尔眼科医院开展眼健康科普教育活动; 2. 职业体验活动:中小学生走进当地爱尔医院参加 “小小眼科医生” 职业体验活动; 3.优秀作品展:举办优秀作品展示; 4. 公益眼健康服务:参与者可获得由爱尔眼科提供的眼健康公益检查券,前往当地爱尔眼科医院参加公益眼健康检查等。 九、联系方式 参赛作品原件报送到白城爱尔眼科医院进行统一邮寄 地址:白城市金辉北街11号,文化广场西侧 爱尔眼科医院 咨询电话:0436-3500888 13904360724 邮寄时外包装请备注:爱眼杯活动 来源:白城市妇联 初审:郭春娟 复审:叶欣颖 终审:汤革艳 举报
 
 